top_bar
menu bar

 Home >> 文摘 >> 舒香滿婷
 
休城/台北/我 之 「小姐,我們這裡不能拍照喔!」     文/舒婷

Click to enlarge
看起來都好好吃的樣子

Click to enlarge
不知道多久沒看到這個攤子了

Click to enlarge
每個都是不同的醬料喔

Click to enlarge
這就是Page One貼心的書架

  • 做人不能太鐵齒
  • 牙刷.刷牙
  • 懶人效率高
  • 圖書館的老夫婦
  • 休城.台北.我(二)之 住
  • 休城.台北.我(二)之 衣
  • 休城.台北.我(二)之 行
  • 休城.台北.我(二)之 熱
  • 我的文字我的歌
  • 休城/台北/我之不結婚就絕種?
  • 休城/台北/我 之美簽和置入性行銷
  • 何謂欣賞
  • 唯一的姑姑
  • 「John, Did You See John?」
  • 我的朋友叫蓋茲
  • 我的朋友叫龐德
  • 我的電腦
  • 另存備份
  • 我愛媽媽【完結篇】
  • 你不知道的事
  • 我愛媽媽【中】
  • 你幹嘛看超級盃
  • 我愛媽媽 【上】
  • 寫在開始
  •  


    好幾年前有一個很紅的電視廣告,是某一知名資深演員代言一個在當時不是那麼知名的軟片品牌,開場白是「有人用筆寫日記,有人用歲月寫日記,而我,是用xxx寫日記,只有『它』抓得住我!是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功代言。

     

    我其實也是信奉這個規臬。想當年我在波士頓上學的時候,是天天都背著相機的,高興時就拿起來拍兩張,季節更迭時記錄著一切。搬到休士頓之後,每逢重大節日或是出門旅行時,也是相機不離手,無論如何,一年總可累積好幾疊的照片,久久看一次還蠻有趣的。

     

    搬了家之後為了佈置房子,這些照片成了我家獨一無二的景觀,我總是可以找到和家人朋友的不同合照,放在適合的相框裡,供絡繹不絕的訪客們欣賞和談論。

     

    我甚至在想,我那一面延伸到二樓的高牆,我要以一禎非常具有紀念價值的照片為背景,再搜集我從小到大不同階段在不同場合與曾經陌生或曾經熟悉的親友們的照片(可能有幾千張吧!),全數輸入電腦製做成一幅四呎乘六呎的馬賽克寫真,然後懸掛在那面牆上成為我家最具歷史意義的景點。後來因為無法決定到底要用哪一張成為背景而且又要把所有的照片一張張掃瞄到電腦裡實在耗費太大工程而暫時擱置。

     

    沒錯,一直到那時候,我還在用一般需要裝底片的相機。每照完一卷才拿去店裡沖洗,往往是隔了好長一陣子或是到了下一次旅行的時候,才發現好像當時拍的照片都還沒看到成果呢!

     

    不過,我仍舊覺得數位相機不是我的類型。我喜歡拿著相片一張張的欣賞,或是翻著相簿寫上註解和眉批,數位相機把照片都存在電腦裡或是燒在光碟上,你要怎麼跟大家分享啊?所以我告訴你,吃果子拜樹頭,飲水要思源,做人可不能忘本哪!

     

    所以我一年前到西雅圖旅行的時候,堅持帶著我的傳統傻瓜相機,是走到哪裡拍到哪裡,光是華盛頓大學裡的櫻花樹就不知道殺了我多少底片,我同學還威脅我說到時候要我把照片洗出來再掃描成檔案傳給她,因為她的數位相機在第四天就記憶體不足裝滿了。

     

    這個概念被我一直保留到去年底大掃除的時候,我懊惱著好像一整年找不出任何一張可供留念的照片,而惶恐是不是根本沒有值得回憶的片段,莫非,我就這樣糊里糊塗地過了乏善可陳的一年?

     

    應該不是這樣的!

     

    我的影像,大多在別人的數位相機裡,可是在別人的數位相機裡,我是配角,人家才是主角,所以大家一起出去玩時,我總不能逼人家隨時隨地把相機背在身上,也不能動不動就叫別人拿相機照我吧!回來之後,也不敢三天兩頭催人家把檔案交出來,畢竟,主動權不在我手上!就姜太公釣魚,苦等唄!

     

    結果,是到了我要回台灣的時候,我連去西雅圖的照片正本都還沖洗不出來,那些美景趣事差點都快被我蒸發了!這樣交待不過去嘛!我決定不能這樣坐以待斃,我必須有所行動才行。

     

    只在網路上搜尋了一天,然後再跑去電子專賣店看了一下造型,觸摸一下質感,我生平的第一架數位相機就在我回台灣前的兩個禮拜送到了。根本連基本的使用方法都還沒摸熟,就劈哩叭啦地到處找人亂照,還特地在家裡開Party把房子收拾得像樣品屋一樣,照了一堆美美的相片,扛著我的筆記型電腦,出發回台灣!

     

    你知道,四年沒回去,要做的事是多得不得了。除了那些在我清單中排名有份的,和那些在我認知裡只有回台北才能完成的事以外,還有那些突發的,就是那些希奇古怪在這四年內才研發出來的新把戲。

     

    我回台灣拍的第一張相片是在我家樓下的美容院,當我坐上舒適的躺椅,把整顆頭交給那位相識超過十年的美髮師時,我「濫用」數位相機的破冰之旅就此展開。

     

    你經驗過「陶瓷燙」嗎?你嘗試過被一個像飛碟一樣的東西用一條條的線纏住你一坨坨的頭髮往上吊的經驗嗎?我回台灣的第一天下午,辦好簽証,到眼鏡行驗光配了新眼鏡後,我的第一個突發狀況來了。

     

    我拿出相機時連洗頭小妹都退避三舍,這個人是住在美國還是鄉下來的(其實,我是從美國的鄉下回來的)?有這麼誇張要拍照嗎(相信我,真的有需要)?如果不這樣,我怎能說服其他朋友我這頭微卷復古造型是從一個金毛獅王蛻變而來?還有我泛有紫紅光澤的髮色是來自一尾松鼠全魚呢?

     

    我成功地重建「換頭」現場之後,我對數位相機就更依賴,也更輕蔑了。

     

    我去「上閤屋」大啖日本料理的時候,拿數位相機拍壽司吧;我去「陽光空氣花和水」喝下午茶的時候,拿數位相機拍侍者端來的甜點盤;我去「大鼎活蝦」啃胡椒蝦的時候,拿數位相機拍店裡的養蝦池;我去「圍爐」吃酸菜白肉鍋的時候,拿數位相機拍走道上的醬料推車;我連去逛路邊攤買「公館滷味」的時候,都拿起我的數位相機請同學幫我拍照。

     

    雖然媽媽曾經暗示過我,有些地方可能不讓人家拍照,我不得不承認,這之於在美國生活了許多年的我來說,這種荒謬的言論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什麼叫禁止拍照?在美國,人家還巴不得你來拍咧!最好把他們的店名和招牌都一起拍進去,這是免費宣傳,活廣告來著。我們最常做的就是在什麼迪士尼樂園或海洋世界裡的紀念品店,抱著一大堆填充玩具娃娃或是戴上各式各樣的帽子面具照相,不花一分錢也沒人給你白眼,人家店員說不定還主動來幫你提相機咧!哪有什麼不能拍照之說。

     

    得寸進尺,我還拍小短片。

     

    小短片的好處是可以錄下聲音,還有一覽當時的全景,就算不是真正的攝影,但幾秒鐘的紀錄有時也遠優於數十張的畫面。

     

    我回台後第一次的情感受挫發生在台北新地標─台北101

     

    那是我畢生首次逛101,當我懷著朝聖的態度踏進這座酷似巨型靈骨塔的世界第一高樓時,我還尚未感受到她的魅力。101的占地很廣,也因此雖然她的商場只有從地下一樓到地上四樓,也足夠涵蓋所有你能想像到的精品和生活所需。照舊,我從我最喜歡的美食街和地下超市開始逛起。

     

    我像個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目瞪口呆地瞎晃,沒走幾步轉個彎就拿起相機叫我同學幫我拍照,反正是數位的嘛!每個景都要照到滿意為止(雖然她根本不認同我所謂的照相『景點』),逛到超市旁的麵包店時,我終於凍未條了,各式中式西點麵包眼花撩亂地性感挑逗我,在我目眩神迷之下,我不暇思索地取出數位相機開始流著口水拍小短片。才拍到第四盤,我還陶醉在自己的優雅旁白裡,忽然,一陣腳步聲急促撲近,鏡頭前出現一個手掌,我正想抬頭看是哪個青仔叢這麼沒禮貌,怵地一個嚴肅的聲音劈頭說道:

     

    「小姐,我們這裡不能拍照喔!」

     

    幹嘛!把我當持槍搶劫犯啊?警衛衝過來了,哇靠!拍個照這麼嚴重喔?不能好好講嗎?口氣這麼惡劣!

     

    好,不能在店裡拍是不是?那我出去拍商場大廳總不犯法吧!有什麼稀罕的,哼!

     

    隨著手扶梯逛到四樓中庭,那裡有許多的咖啡座聚集,氣氛一派悠閒輕鬆。四樓的重要項目是「Page One」─目前全台灣最大的單點書店,比「誠品」敦南館還大喔!也是全台灣原文書藏量最高的書店,我們以前好像都去重慶南路的「巨擘」買吧!

     

    Page One」的裝潢很舒適,因為配合宣傳的關係,那陣子都掛著雲門舞集的畫報更顯典雅。門面雖然不大,但進門後的腹地卻很寬敞。交錯木質與大理石地板,書籍排列也很吸引人;間歇安置沙發,設計也很有層次感。整體而言,營造的閱讀空間很縝密。最吸引我的,是一排排及胸的書架上層的傾斜設計,讓你不需雙手捧著書翻讀,可以像在圖書館一樣輕輕鬆鬆地把書放在立起的桌板上,日光燈貼心地從眼睛的高度直射書本,是個無閱讀障礙的完美組合。

     

    所以,我當然要拍照啊!

     

    老樣子,擺好姿勢,取好角度,照了一張還打算照第二張時,狀況又來。

     

    有一隻手從我對面的閱讀位置伸過來,這一次不一樣,小帥哥店員臉色親切,微笑對我搖手示意這裡不能拍照,我和同學收起笑臉,有點掃興。結果是我們偷偷地透過小螢幕,在比較無人的角落草草拍了幾張照片,就敗興而歸了。

     

    到底為什麼不能拍照?我百思不得奇解。

     

    有一說是怕競爭者模仿或抄襲,像是產品價格啦、室內設計啦、貨架擺放等等…;另有一說是怕相關單位蒐證,可能是消防安全或是環境衛生。說穿了,就是心虛,明顯得對自己沒信心嘛!

     

    這種情況最後就演變成,只要你一拿起相機,就被店家當成是狗仔隊或抓耙子。最經典的是有一天我和數個高中同學在「古典玫瑰園」喝下午茶的那個重大案件。

     

    不要說四年沒見我,就算是她們幾個住在台灣,也鮮有這樣子的聚會,為了我,她們六個竟然都向公司請了半天假,我的回訪給大家一個暫時拋夫棄子的藉口。

     

    因為人多,我們被安置在地下室的一個特別包廂裡面,當我拿起相機準備和大家合照時,小妹端飲料進來。彷彿活見鬼一樣,那小妹神色驚恐地對我們說:

     

    「小姐,我們這裡不能拍照喔!」

     

    請問這句話是問候語嗎?像「歡迎光臨」一樣怎麼每家店都如出一幟?

     

    我還傻乎乎地跟她講,我們是要合照留念,不是要拍你們的店吔!她還是慌張地搖頭說不行,彷彿我們是七隻催狂魔在圍剿她。沒一會兒,一個領班一樣的小姐小跑步進我們包廂,專程來「提醒」我們,他們店裡不能拍照,像個糾察隊長紅衛兵。

     

    因為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帶相機,大家都想把這難得的相聚保存下來。提議要來這家店的那位同學發飆了,客人來這裡消費就是聚會聊天,拍照是合情合理的事,不准我們拍照是哪門子的規矩?

     

    喂!那可是人家公司規定,你不喜歡以後你可以不要來,人家可是領公司薪水替公司辦事,你跟他講的不是同一種語言好嗎?

     

    所以,我們只好一邊聊天一邊正襟危坐,上有政策就表示下一定有對策。一台相機傳來傳去,輪到拍照的那個人要同時講話和按快門,擔任入鏡的人要微笑和發出聽人發表的認同聲,可是我們又不敢把相機拿太高,所以最後拍出來的相片是桌子上的茶壺茶杯占了畫面的二分之一,每個人的臉也腫得又圓又大,慘不忍睹,最遺憾的,是我們沒有機會大合照。

     

    後來經過我的明查暗訪,我注意到幾乎台灣所有的商店門口,都貼有禁止拍照的符號,是和禁止寵物或禁止外食的貼紙並排在一起的,只是商家執行這項規定的鬆緊而已。所以,他們是有足夠的權力阻止你的。

     

    這些在玻璃門上的貼紙就像你申請信用卡所附述的那幾張密密麻麻的條款一樣,只有當你受惠或受罰的時候,你才會去認真回顧到底那裡記載了什麼。

     

    是國情的差異嗎?還是胸襟氣度的寬窄?上館子吃飯,同一道菜你就算吃上一百回也不見得能悟出其完整的作法跟所有的配料,光憑一張照片就擔心傳家寶貝遭人剽竊;好比實際拜師學藝,師傅領進門也是靠徒弟修行在各人,哪可能各個都成器成材呢?要是真的對自己的一切產品服務有信心,光明磊落,賺錢有道,兩三隻模仿貓也是東施笑顰,不足以構成任何威脅的。

     

    拍照是一種生命的紀錄,是一種歷史的分享,是一種情感的延伸,是一種氛圍的傳遞。

     

    我多麼希望你也能體會在「主婦之店」聽歌的心悸其實和二十年前我第一次進去時沒兩樣;西門町「大車輪」日本料理店的火車壽司好像是昨天才在我口裡融化的醋飯;通化街晨間市場的叫賣符合我熟悉的味道和畫面;後車站圓環在大火後蛻變成玻璃幃幕的前衛景觀凌駕在我的想像範疇之外;沅陵街城中市場的繁雜、中華路錢櫃旗艦店的宏偉,還有烏來的櫻花、貓空的杏花,過眼的林林總總,難道是小小的一張照片就能模擬,就能複製的嗎?

     

    拜託,讓我拍張照吧!

     

     

    • 想回應你的心情嗎?請至www.ebao.us註冊加入討論區或來信至shuting@ebao.us與我分享,謝謝!

     

    [ 評論此篇文章 ] : [ 轉寄 ] : [ 列印 ]

    This page has been view 4406 times
       
     

    城市電通
    6100 Corporate Dr. #300, Houston, TX 77036
    713-484-8181

    Home |  About eBao |  Events |  Member Support
    ©Copyright(C) 2003 by AmbitUSA.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trademark are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This Website layout is designed by Ambit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