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文摘 >> 舒香滿婷 | |
我愛媽媽【中】 文/舒婷 | |
(承我愛媽媽【上】文) 記得嗎?人生的目的是為了讀書,讀書是要考上好學校,只有從好學校畢業才能在社會上吃得開,像是生物學裡的食物鏈一樣,環環相扣,毫無捷徑。 可惜的是,我媽是道高一尺,我是魔高一丈。正常的社團活動時間禮拜一跟四她是默許的,可是我的花樣不止只有這些啊!我有分部練習、小合奏、學妹班、幹部會議,到了演奏會前還有二重奏和獨奏要加練,這些都是要利用我的課餘時間的。唉!這時候,就是我和我媽玩諜對諜見招拆招的時候了。 有上學的日子還好辦,反正一定要出門去學校嘛!頂多就是晚一點回來,可以說是留在學校和同學討論功課啊、或是去逛書店、買買文具用品什麼的,聽起來都很正常。 週末要溜出門就比較麻煩,因為我的成績不好嘛!假日就應該要在家裡多溫習學業才對,要去學校可以,但成績沒起色久而久之就會令人懷疑你到底去學校幹嘛! 同學開始成為我的擋箭牌。 今天說去這個同學家:她媽媽也是國小老師喔!家住在八德路,這是她家的電話,有事可以打過去找我;明天說是和國中同學聚會,在一起的都是考上前三志願的老同學,主題是如何選擇大學類組及科系;不然就是去補習班試聽,這個禮拜是數學,下個禮拜是英文;反正全部都是正當理由就是了,我只要能出門,天塌下來哪裡出人命都不干我事。 不過,媽媽終究是媽媽,你以為她這麼笨次次被我耍?我還是有被抓包的時候啦!雖然不至於被毒打但也好不到哪裡去。反正我每次談判的目標就是要拿到可以出門的許可証,因此呢,對我最殘酷的懲罰就是─禁足。想出門是不是?抱歉,免談! 所以呢!我就想辦法製造單獨待在家裡的機會。 隨時有人提議出去走走,我一定表示要留在家裡看書,哪裡也不去,還要把那些游離分子也一併哄騙出門:你們待在家裡不無聊嗎?幹嘛那麼多人看家。 只要他們前腳走,我後腳就溜,反正趕在他們回家前我到家就好了,如果他們打電話回來查勤我就說在上廁所或睡覺沒接到。在那個年代,手機和答錄機都不普遍,誰能追蹤你啊? 就這樣,我的大學聯考成續當然非常不理想,志願也是我自己填的,除了台北的學校之外,外縣市一律不予考慮,因為回母校當社團的指導老師不方便啊!而且那些阿薩布魯的科系我才不想去,你要我唸那個什麼阿拉伯語文學系四年幹嘛? 我媽在我繳交志願卡的第二天從東南亞旅行回來,知道我的成績和志願卡內容後大發雷霆,一度表示不願意讓我去註冊要我重考大學,更別提什麼我讓她顏面無光,自己身為老師教出來的孩子上不了台清交,在同事面前抬不起頭來。 我這一廂倒是老神在在,我選的是我喜歡的科系,我上的是離母校最近的大學,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可是雀躍得很呢! 上了大學,我更是像放出籠子的鳥兒般,翱翔得更自在了。當然,社團生活還是讓我忙碌,再加上要交男朋友嘛!時間又更為緊迫。 大學有個好處,就是自己排課,媽媽永遠不知道你哪一天要去學校,那堂課又是幾點。 另外,大學成績單不用父母簽名,你只要注意不要玩過頭被三二出局就好了。我反正是沒那個命在畢業典禮上拿書卷獎,只要教授點名的那堂課我有到,小考和演習課必出席,和助教打好關係,對我這種生平無大志,只求六十分的人來說,那門課就大致上沒有問題了啦! 可是呢?家裡因為我而多了一項規定,開始實施門禁管制。每天你要幾點出門是你的事,晚上十點半以前一定要給我回來,不得商議。這個條例頒行了一陣子之後,又被我找出罩門了。 謎面是:如果要回家的話,不得晚於十點半。 但沒說每天晚上一定要回家啊? 哈哈!破解之道就是:如果發現今晚在十點半以前肯定回不了家或不想回家,簡單,先找好夜宿的地方,然後打電話跟媽媽說,我現在在誰誰誰家,今天要住他家,你們先睡吧! 同樣的,那個年代沒有什麼來電顯示這種電信功能,誰知道你在誰家打電話? 只是如果把我媽搞火了,她會撂下最狠的話:我真不知道我們這樣正常的家庭怎麼會教出像妳這樣不正常的孩子! 就這樣,我媽被我整到我大學畢業,而神奇的,我大學四年所有的科目全部都是一次及格過關,沒有一科被當,連補考都沒有。我猜我還是塊唸書的料,不然怎麼可能全班被當得東倒四歪,還有人提早畢業而我竟可以全身而退? 我在大學畢業典禮前就找到了工作,事實上,我在大學中同時還有兼家教和在顧問公司打工,也不能完全算是伸手牌,媽媽也不太能拿我怎樣。 23歲的那一年,因緣際會進入了美商公司上班,之後的五年我的薪水可說是同學裡的佼佼者,打破了媽媽執教三十年的迷思。我也証明了,不是台清交,一樣能坐擁高薪;沒有直升跳級,也可以傲視群雄。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到現在將近十年了,我這個遊子還沒靠岸。 | |
[ 評論此篇文章 ] : [ 轉寄 ] : [ 列印 ] | |
This page has been view 3760 times | |
|
城市電通
| |
Home | About
eBao | Events |
Member Suppor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