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2004年臺灣總統大選後續發展 >> 休士頓阿扁後援會通訊 | |
公投立法.貽笑國際 (三) 文/陳宗逸 | |
以一位憲法專家的眼光來看,台灣立法院此次在充滿政治算計的情況下,草率通過一部矛盾百出的公投法,許慶雄認為是一場政治災難。 就一群人要以投票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志,目前有四種類型。一種是國際法層次,一國人民的「人民自決」或者「民族自決」,例如波羅的海三小國、加拿大魁北克公投;第二種是超越一國憲法的公民投票,例如陳水扁總統提出的制憲公投;第三種則是在憲法規定之下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例如日本的大法官人選決定,就是國民投票。又如複決法律、國會席次減半……等,都算是第三種。第四種,則是地方上的住民投票,本質是為了表達意願(無法律拘束力)和地方自治權限(例如垃圾焚化爐的興建)。 台灣目前的體制並沒有地方自治,只有地方選舉,這方面的住民投票概念,還算很先進的領域。但是,例如坪林鄉的交流道設置公投,牽涉的範圍超過地方自治的領域,即使辦理該地的住民投票,對於中央政府的政策,還是不會有拘束力。 有些反對公民投票的舊勢力,一直拿類似坪林這種交流道公投,或者焚化爐的興建,來質疑過多的公投所可能帶來的施政災難,許慶雄認為這個根本是不懂公民投票的表現。如果有完善的地方自治觀念,就不會有這種質疑。 荒謬的是,台灣的立法院竟然通過一部公投法,不管是國際法領域的人民自決,還是地方自治事項的住民投票,全部丟在一部法律裡面去進行,而且議題還必須有一個審查委員會把關,這實在是國際性的醜聞。更荒謬的是,台灣竟然沒有任何一位學者,敢公開站出來質疑這個千古大笑話,讓人搖頭。 許慶雄認為,歐美各先進國家,都會有一筆經費去經營國會圖書館,而圖書館內就會以高薪聘用國內外的頂尖學者,針對立法事項進行研究,結果提供給國會議員參考。目前台灣立法院沒有這種設置,將經費下放給每一個委員,沒有任何的頂尖相關領域學者,協助立法院立法,鬧出這樣的笑話,實在讓納稅人蒙羞。 | |
[ 轉寄 ] : [ 列印 ] | |
This page has been view 1845 times | |
|
城市電通
| |
Home | About
eBao | Events |
Member Suppor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