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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未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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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兩天後﹐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第七艦隊協防台海﹐並發表有關台灣地位問題。

    1949年下半年﹐正是國民黨政府在大陸上軍事情勢大逆轉之際﹐8月5日﹐美國國務院發表「對華白皮書」﹐準備不再支持這個腐敗的政權。

    不久﹐國民黨政府全面潰敗﹐逃入台灣。國際地位幾乎跌入谷底。就在國民黨政府退入台灣的半年後(1950.6.25)﹐韓戰爆發。北韓在蘇聯的支持下﹐大舉進攻南韓。以美國為首的所謂「自由世界」﹐和共產集團對抗之勢形成﹐政局丕變﹐美國重新考慮支持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以對抗中共。為了避免戰局複雜化﹐美國總統杜魯門於韓戰爆發的兩天後下令第七艦隊巡邏台海﹐執行「中立化」任務。並發表聲明﹐其中謂:「…台灣若落入共產主義者手中﹐將直接影響到太平洋區域的安全。…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的安全恢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後﹐或者聯合國予以考慮﹐才能確定。」此即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之由來。此一立論的主要目的﹐在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而擁有台灣主權。

    到底戰後台灣的地位是否真的未定?過去許多人談起戰後台灣的歸屬問題﹐總習慣以「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為根據。其然乎?豈其然乎?

    日本投降時﹐雖表明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且波茨坦宣言中關於台灣的部份為第八項:「開羅宣言之條款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這些都是事實﹐但是﹐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而投降﹐是指接受其無條件投降的要求﹐而不是就此確定戰後的領土轉承歸屬問題。

    因為﹐不論波茨坦宣言﹐或是開羅宣言﹐都只是戰爭中的意願表述或對話﹐僅屬盟國方面的要求或立場聲明﹐而不是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國際條約﹐不發生領土的轉承歸屬的效力。領土的轉承歸屬﹐須待當事的雙方所簽訂的國際條約(如對日和約)才能算數。再說﹐即使1943年底的開羅會議中蔣介石提出「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要求﹐但開羅宣言最後並無正式簽字(沈建德教授對此問題已多所論述﹐不贅)。

    日本終戰的投降﹐不是向中華民國投降﹐而是向聯合國盟軍投降,聯合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再命令「在中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16度以北地區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應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將軍投降。」所謂中國戰區﹐並不等於中華民國領土﹐而是聯合國盟軍的中國戰區﹐這是就軍事意義而言的。

    台灣就在這種情況下,由蔣介石派員接管,實際上﹐那是一次暫時的軍事接管。如若不信﹐我們可以看看1945年10月25日陳儀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投降時﹐禮堂大門前寫的是「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等字樣。而非「中華民國台灣省受降典禮」。雖然當時號稱「台灣光復」﹐但就其實質﹐是一次過渡時期的軍事暫時接管。台澎的領土歸屬﹐必須等到與日本正式訂定和平條約﹐明定領土的歸屬才能確定。

    弔詭的是﹐中華民國還來不及和日本完成正式簽訂和約的手續﹐就被中共推翻﹐國民黨政府扛著「中華民國」的名號﹐逃退到地位有待國際條約來確定的台灣。原來的中華民國領土幾乎全部喪失(只剩金門、馬祖、一江山、大陳等小島)。

    無怪乎﹐隔年(1950.3.13)蔣介石在陽明山莊演講<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時也坦白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1949)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其主權當然由繼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因此﹐如果將台澎地位解釋為依波茨坦宣言﹐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則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勢必擁有台灣主權。(但此說也被用來解釋成「分治論」﹐不過因為宣言不是國際條約﹐仍不能解決領土轉承歸屬的問題)

    所以﹐「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提出﹐使得臺澎的歸屬問題﹐不讓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得以插手。果然﹐翌年﹐1951年9月8日在舊金山締結的對日和約中﹐48國代表簽署對日和約﹐其中第二條規定:「日本應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權利、權限及請求權」(11.18日本國會批准生效)此和約中﹐沒有說明日本放棄台澎之後﹐將之交給誰承接。當然這是根據杜魯門聲明所作的巧妙安排﹐使得北京政府得不到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來接管台灣。

    在舊金山對日和約的48國當中﹐並沒有包括「中華民國」﹐因為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逃離了原來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的絕大部分國境﹐而正流亡在地位未定的台澎。台澎並非與日本作戰的地區或國家﹐而是戰時日本的領土﹐因此台澎不可能產生一個統治政府出來參與交戰雙方的和約問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正式放棄台澎之後﹐才在翌年(1952)4月派代表來台北與流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日華和平條約」。在條約中﹐日方仍未表明領土的歸屬。不過在規定條約適用範圍的第一號照會中﹐雙方言明「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以上雖是當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歷史背景﹐然事隔四、五十幾年﹐流亡在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統治台灣近達50年﹐已成事實﹐加以90年代以降﹐台灣民主轉型﹐擁有民選的國會、民選的總統﹐擁有自己的貨幣、自己的海關﹐地位應該已經確定﹐主權也應清楚才對。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他最好能正名為「台灣」﹐如果硬要稱為「中華民國」﹐這個同名的「中華民國」(只有台灣﹐而無大陸)﹐與原來的中華民國(只有大陸﹐而無台灣)﹐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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