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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禧暢談新憲 非為阿扁量身打造 文/陳宗逸 | |
陳水扁總統在去年十月廿五日正式公開表示,二○○六年台灣將制定一套新憲法,引起國內外震撼,爭議不斷。身為陳總統的憲法老師,更被總統指定為民進黨制憲九人小組召集人的台大法學院名譽教授李鴻禧,對此抱著相當大的信心。 李鴻禧接受本刊專訪時表示,他有絕對的信心,只要陳總統可以在今年繼續連任,不只台灣的民主體制將持續深化,制新憲運動也將會順利推展,而二○○八年選上的台灣新任總統,將可以正式施行這部新憲法。 李鴻禧回憶,陳總統是十月十五日跟他提到成立制憲小組這件事,因為總統知道他一生最大的願望就是參與制憲工作。他認為,憲法存在必須有三個條件。第一,這部憲法應該是適用這部憲法的國民所制定的。然而,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過程台灣人未參加,當年台灣選出的制憲國代趕往南京的時候,這部五權憲法已經三讀了,所以,中華民國憲法跟台灣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第二,這部憲法要能夠適合國家現在的環境,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的時空是以一九四六年的中國狀況為準據,當時中國的文盲占總人口百分之八十五,和當時台灣的文盲只占不到百分之十,是有很大的差異。此外,這部憲法經過臨時條款時代的五次修正,和增修條文的六次修正,都無法完全適合現代的台灣社會。 第三,這部憲法不可以離開比較憲法上普遍性的原理原則。然而,現行憲法在價值觀上,兼有共產主義和民主主義的內涵,這兩種內涵在價值上是水火不容的。同時,在憲政體制上,也兼有總統制和內閣制的設計,在性質上也大相逕庭。此外,還加上相當大幅度孫文個人有關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的創見,問題是在比較憲法的理論或者實踐上,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已漸漸消失,和現在普世的立憲主義價值觀完全不同,形成這部憲法什麼都是,卻什麼也不是,難以在世界上立足。 目前台灣朝野衝突不斷,是否能夠透過修改憲法來達成某些功效,李鴻禧認為不太可能。他指出,台灣在國會席次上呈現朝小野大,如果實施內閣制,可以將這個現象單純化,由國會多數黨執政,讓朝野衝突除了透過國會解決外,也可由政黨內部自行吸收。如果實施總統制,總統可以採用否決權,對國會產生制衡,這對朝野衝突是一個相當有效的解決方法。但是,台灣目前兩種體制都不是。 觀察歐美各國,還有一個法寶可以對抗這種亂象,那就是公民投票。不論上院與下院的衝突,或是國會與政府的衝突,都可以用公投來解決。但是目前台灣,既沒有健康的公投制度,也沒有確實可行的國會制度,要解決朝野對立甚至政治體制紊亂的現象,如果只是透過修改憲法的達成,對照目前政治現況,將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 所以,李鴻禧認為,唯有制定一部新憲法,才是治本之道。而且,根據目前的憲法規定,要能夠達到可以修憲的條件,以現在朝野對立的情勢看,完全不可能,且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將可能比制憲還要高出很多。 至於有人放話,制定新憲可能會使國家滅亡,李鴻禧覺得這是笑話。他認為憲法是為了國家存在,而非國家為了憲法而存在。國家因為修憲制憲而滅亡,這在憲法史上從來沒有看過。倒是統派死抱的「中華民國法統」,才會因為制新憲而徹底消失。他進一步說,中華民國是冒用外國國號,違反國家秩序,又拿一套已經被別國廢掉的憲法來用,更違反國際法的原則。 前一陣子有媒體評析,認為李鴻禧因為制憲上面的意見,與陳總統有差異,臆測李鴻禧已成為陳水扁執政上的一個包袱。對此,李鴻禧不予茍同。他覺得,這是外界與媒體刻意想要挑撥他和陳總統之間的關係。 李鴻禧認為,制定新憲,不是他或陳總統一個人的意志就可以決定的,制新憲是由下而上的工程,要看人民的意思。人民如果投票通過一部憲法,決定以「台灣」為國號,成為一個完整的國家,這是所有人民的決定,不是一個人就可以上下其手。 李鴻禧說,這些學者未來將會擬寫一部草案,但只是初稿,最後仍要交由制憲會議公決,「這只是我們的一個版本,沒有任何法律上面的意義,可以不必聯想太多」。李鴻禧進一步解釋,迴避總綱有關統獨和領土的爭議,也許制憲會議表決憲法草案那一天,搞不好台灣的國家正名運動已經成功,想想,國家都已經改名了,還有什麼總綱問題,此情況不是我們今天可以想像的。 ◆制憲會議組織 目前還在考慮 至於制憲的過程與時間點,李鴻禧認為,今年三月廿日總統大選結束,如果陳水扁敗選,制定新憲的工作可能就此停頓,如果陳水扁勝選,之後的工作將隨即展開。大選結束後,由他所召集、負責規劃制憲方式、時程、蒐集資料與尋找學者的民進黨制憲九人小組,將在五月廿日功成身退,重新組織一個憲法推動委員會,人數多寡,依未來憲法將制定到什麼樣的程度而定。至於尋找學者的方式,李鴻禧說,他正在加緊閱讀國內所有憲法學者最近的論文,從中挑選適合進入憲法推動委員會的人選。 依此進度看,李鴻禧說,至二○○五年五月廿日,憲法推動委員會將產生一個新憲法的「底稿」,不過,這個參考性底稿的出爐,也是相當艱難的工作。同時間,預期陳總統會組織成立「制憲會議」。這個組織的形成目前有二種規劃,第一種是由總統任命,第二則是由人民選出代表,要由哪一種方式產生代表?目前還在考慮。 依照民主的原則,李鴻禧認為,制憲會議代表理應由人民選出,但是參考目前台灣地方選舉的紊亂情況,擔心所選出的代表在素質、意識型態、黨派利益等方面,會有很大的問題,從之前的增修條文六次修改的例子,就可以看得出來弊病在哪裡。 以此觀之,總統任命是另一種不得不的思考。原因是,如果由總統主導修憲,他為求未來制憲公投能夠通過,絕對不可能放棄在野黨派的代表,這也避免了「不民主」的爭議。而考量制憲的品質,高比例學者專家的加入,將是總統的優先考慮。 李鴻禧說,世界上的制憲方式有三種,分別是政府主導、人民主導或國會主導,從比較憲法來看,由國會主導的制憲工作例子相當少,大多是修憲。而人民主導大多數情況都是因為軍事政變或人民革命,所以世界大多數的制憲工作,都是由政府主導。因此,未來由總統任命主導制憲會議代表,也符合世界潮流。雖然,制憲會議代表由總統任命,但在制度設計上,李鴻禧認為仍然可以設計得完全超然在總統之上,而不受總統意志左右。 李鴻禧指出,二○○五年的五月廿日,至二○○六年的五月廿日這段時間,透過制憲會議代表的運作,應該可以將憲法草案提出來。草案公佈之後的半年時間,政府則針對此草案進行說服,同時讓在野黨派表達不同意見,由輿論自己去辯論研討,至該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執行這個草案的制憲公投,如果通過的話,就可以正式公佈憲法,公佈的時機希望在當年的十二月廿五日。 公佈之後,新憲法將會在二○○八年的五月廿日,也就是下一任新總統就職當天,正式施行,讓這個新憲法在實施前能夠有一年半的緩衝期,即讓朝野對新憲法的內涵重新檢討、制定現行的所有法律條文,做為新憲法的配套。同時,也可以用這個時間,全面廢除或者局部修改與這個新憲法牴觸的舊法律條文。屆時是新總統、新政府上任,換言之,新憲法實施,與陳水扁完全摸不到邊,到二○○八年,也不一定是民進黨執政,施行新憲法,意義更大。 對於施行時間的設計,陳總統也相當同意,李鴻禧進一步說,這個設計其實是為了避免萬一總統有私心的一些疑慮,陳總統相當喜歡這種設計。所以,外界或有一些媒體說,陳總統要在二○○八年施行新憲,是準備要搞一套讓自己當萬年總統或者皇帝的評論,根本是搞不清楚整個時間點設計的思考。而要成為一個更有前途的國家,二○○八年施行新憲,李鴻禧認為這是一條必然要走的道路。 此外,趕在二○○八年的五二○施行新憲,也和屆時的國際情勢有關。因為五二○之後,接著而來是中國北京奧運、長江三峽水壩的成立、二○一○年中國有一場世界最大博覽會,李鴻禧預估,二○一一年之後中國會開始崩潰,因為當年前蘇聯也是一樣,在舉辦過世界最大博覽會之後,就開始崩解。 因為,為了這些目標,前蘇聯在國內聚積了相當大的經濟泡沫,以撐起整個局面,博覽會一過即漸次瓦解,李鴻禧並不認為中國可以撐過這個關卡。由於這些變數,也是他認為台灣必須要趕在之前制定新憲法的重要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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