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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me >> 文摘 >> 最新推薦文章 >> 北美月刊- 2/2005
 
幸福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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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見面那天,他就問了我兩件事情。

        「你最愛吃甚麼東西?」  
        「你對幸福的定義是甚麼?」

        我覺得這小伙子有點奇怪。但是,他樣子屬於我喜歡的類型。
     
        經思考,我認真回答說:「我最愛吃豆。毛豆、黃豆、花生米、玉米、杏仁、腰果,樣樣都很喜歡吃。」

       第二個問題則比較難回答了,我考慮一陣後才說出:「世界上有幾個知心的好朋友,會覺得很幸福。雖然不經常見面,但是偶爾通信、通電話,心裡就很暖和。」
     
        當我回答第一個問題時,他點著頭微笑,看來相當滿意的樣子。可是,聽著我對幸福的定義,明顯不高興起來,說:「你以為遠處有朋友就幸福?有沒有搞錯?」  

        「那麼,你自己呢?最愛吃甚麼?對幸福的定義又如何?」我反問。  
        「我……最愛吃肉。至於幸福的定義,暫且說還在研究中吧。」  

        我在加拿大、香港生活了好幾年,身邊很多朋友吃素不吃肉,習慣於那種文化以後,見到一個人公開說愛吃肉,覺得特別新鮮,雖然有所野蠻之嫌。  

        實際上,我自己都滿喜歡吃肉的。尤其對玫瑰色半熟羊排可以說情有獨鍾。但是,曾有兩次,跟男性朋友出去吃晚飯,在菜單上發現羊排恨不得吃,人家卻婉言表示抗議,結果稍微鬧了彆扭。
     
        記得第一次是在銅鑼灣的香港遊艇會。看著黃昏海景跟金髮美國律師共餐,本來會是浪漫的場合,然而打開菜單的剎那,彼此口味之分歧太明顯了;我堅持要吃羊排,對方要吃蔬菜咖哩。只能說老天爺不作美,連話都不多了,匆匆吃完之後,各回各家去了。
     
        第二次則在蘭桂坊的義大利餐廳。坐在對面的上海文化人樣子很瀟灑,但是對我提到的羊排還是沒有興趣,若無其事地說:「我要義大利式生魚片。」從禮節的角度來說,也許我應該做妥協,更換自己的選擇才對。然而對於玫瑰色的半熟羊排,我實在太愛吃了,連一次機會也不想錯過。  

        通過兩次失敗,我深刻體會到:一對男女吃西餐,雖然可以點不同的菜肴,可是如果兩人想吃的東西太相稱的話,感情發展的機會幾乎等於零。  

    於是被剛認識的日本小伙子問到最愛吃甚麼東西之際,我沒有老實回答說羊排卻說豆,算是從經驗學來的防禦動作。誰料到,人家竟然說最愛吃肉。我刮目相看了。  

        後來開始跟他約會,我最吃驚的是,無論在甚麼餐廳坐下來打開菜單,兩人要點的東西總是完全一致。  

        若在澳門離島的海邊食堂,彼此說:「飲料要喝冰涼的葡萄牙產綠色葡萄酒。菜肴呢,先來炸沙丁魚和辣香腸,然後吃螃蟹咖哩和蒜頭麵包。這樣就好了吧?」如果吃喝得特開心,想加菜的話,再打開菜單,兩人同時說:「紅酒燉牛尾。」彼此點頭微笑,場面特別和藹,從來不會鬧彆扭。男女之間對不對勁兒,好像跟胃口直接有關係。  

        當我們訂婚時,他問我:「要不要跟我去世界很多地方吃各種各樣的肉?」對他來說,肉代表美味。

        正逢春天,我們在東京他公寓,一起吃了來自富山灣的螢烏賊刺身。這種烏賊非常小,全長才三公分左右,滿身透明,聽說晚上在海裡跟螢火蟲一樣發光,因而有螢烏賊之名。把整個的生烏賊蘸了點醬油和山葵後放進嘴裡去,非常嫩而幾乎感覺不到有骨頭,稍甜稍鹹的黏液纏住舌頭的快感特別強烈。跟冰涼的清酒一起吞下,則百分之一百地感覺到生活在日本的幸福。
     
        我在海外待了十二年,很長時間少有機會吃新鮮的海產,何況是日本土特產,於是加倍覺得幸福。把一隻接一隻的螢烏賊放進嘴裡去,閉著眼睛慢慢咀嚼。  

        「你怎麼閉著眼睛吃東西?」他在旁邊問。  
        「這樣子集中精神去慢慢品味,才嚐出滋味來。」我回答道。  

    後來,每到春天,我一定想起那次吃的螢烏賊。可以說,我是為了它而放棄了海外浪子生活,回到故鄉東京定居的。  

        春天在魚店門前擺出一大堆發亮的螢烏賊,讓我意識到:跟他一起的生活又進入了新的一年。正如五月的鰹魚、八月的海鰻、九月的秋刀魚、十月的鮭魚子、十一月的牡蠣、十二月的鱈魚、元旦的鯡魚子。跟餐間牆上貼的掛曆一般,應時海鮮標誌著島國的季節。
     
        他當初賣關子沒告訴我自己對幸福之定義;訂婚後不久,有一天吃晚飯時,卻無人過問由自己講起來:「我長期思考幸福是甚麼意思。現在清楚地知道了,幸福就是跟心愛的人在一起慢慢品嚐美味而彼此說多麼好吃。」從此以後,這就成了我們倆對幸福的正式定義。  
        「跟心愛的人在一起」、「慢慢品嚐」、「美味」而「彼此說多麼好吃」,四個條件全滿足,而且每天三頓飯一定滿足,身體力行起來並非件容易的事情。何況,一開始,我們倆都不會做菜。
     
        我們結婚得比較晚,直到三十五歲,彼此都過著自由自在的單身生活。一個人賺錢一個人花的日子裡,到世界各地的著名餐廳、流行食肆吃飯的機會可不少。尤其他長期為了美食家雜誌撰文,關於食物的知識相當豐富,連對最高級的黑魚子都很熟悉。然而,自己做菜的經驗卻少得可憐。  

        說實在,跟他結婚,我最擔心的就是自己不會做菜。曾經專心讀書、工作的年代,總覺得料理家務不好玩,從來沒有認真學過。所以,像燒蛋卷、烤魚、炸天婦羅、泡鹹菜等日本料理的基本動作,我都一律不會,需要一點一點練習。唯一的優勢是在海外吃過各地的風味,看著原文書做起來,結果會相當地道。英國式烤牛肉、烤羊排或者腰果雞丁、魚香肉絲,都是在日本很少吃到的菜式,由他看來特別新鮮。  

        在國外,我認識的文化界男性多數會做菜。北京作家燒的芹菜肉絲、法國畫家弄的奶油義大利麵、加拿大攝影師燉的牛骨髓、德國卡通作家烤的蘋果排,都彷彿他們的個性,於是印象加倍深刻。我希望自己的丈夫也是一個會做菜的男人。何況,我父親原先當過壽司廚師,在家都經常給孩子們吃親手做的美味。因而,結婚以前,我特地寫一封信,請求他也學會烹調技術。  

        愛情的力量實在偉大,他舉雙手贊成,馬上到新宿的百貨公司去買了一套廚具以及幾本書籍。一把菜刀、一把肉刀、一把切魚用的柳葉刀和大中小三個平鍋和大中小三個笊籬,全是東京老字號商店木屋的產品,花費應該不小。他每天打開書自己練習,不久就學會了把整條魚切成刺身的方法。之後,他拿手菜增加的速度,一點不亞於我這個新娘。  

        有一天,我在他公寓的櫃子裡發現了一盒又一盒原封不動的西式盤碟和咖啡杯,均為白底上印了深藍色條文的歐洲名牌,還有水晶玻璃做的葡萄酒杯和香檳酒杯各六個。他說是早幾年買的,準備搬進了新居後就拿出來用。至於餐桌,他都已經調查好要買英國一九二0年代的古董。看來,這個人對飲食生活真有滿高而具體的理想;不僅不惜費,而且不惜力。 我們剛結婚,還沒有孩子的日子裡,每天一起床,他就到廚房泡咖啡去,我則到洗澡間淋浴。邊喝新鮮的咖啡,邊吹乾頭髮時,從廚房傳來他準備早餐的聲音和香味,我覺得自己是全日本最幸運的新婚妻子。  

        上午的工作完畢以後,午餐由我準備;下午到了五點鐘,一起出去散步,順便逛市場決定晚上要吃甚麼東西,回家後一起站在廚房裡並肩燒飯弄菜。英國古董食桌上,擺出在翡冷翠度蜜月時買的燭台,用歐洲製膳具和水晶玻璃葡萄酒杯,我們倆面對面地就餐,感覺實在美滿至極。  

        幸福意味著「跟心愛的人在一起」、「慢慢品嚐 」、「美味」而「彼此說多麼好吃」。按照這定義,我們剛結婚的第一年,真是非常幸福。兩人都在家裡寫作,每天從早到晚都在一起,連夜的燭光晚餐充滿著浪漫的情調和五官的快樂。  

        只是,當時我們還不知道,新婚生活是人生中的例外而不是常規。誰料到,僅僅十個月以後,第一個孩子就要出生;如何創造幸福的生活,真正的挑戰是這個時候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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