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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總統向人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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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興的民主國家,一般人民對國防軍事情報機關仍然充滿疑慮,因為那是一種神秘的權力。有時甚至被視為一種黑暗的勢力。這些國家安全部門的民主轉型,通常比其他方面要花更多的時間。

    幸好,台灣的教育和資訊都很發達,現代化的進步思維,很容易被消化吸收。但是光有理念是不足的,必須有適當的法律與機制配合,才能夠建立制度。國安密帳的出現,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在我們民主轉型的進程中也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總統換人劉冠軍落跑

    對國安局而言,劉冠軍案毋寧是一個心中永遠的痛。但是從某個角度看,這卻也是政黨輪替帶來的好處,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政黨輪替,就沒有劉冠軍案,而國安密帳的弊端必然不見天日。

    三月我當選總統,四月時任職國安局出納組組長的劉冠軍說要退伍。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國安局並沒有跟我報告他們內部正在處理此一問題,直到六月我上任後才跟我報告:「劉冠軍經管奉天專案。」「錢還在,業務也沒洩漏,但人要離開。」當時,丁局長向我報告說,要先對帳,人才能走。此後,六、七、八月間持續對帳,內部的報告都說沒問題,絕對可以掌握,但最後劉冠軍卻還是跑了。

    整個弊案早就存在了,國安局內部到底有沒有處理?我們並不知道。然而事實證明,劉冠軍要落跑,「代誌大條了」,而劉冠軍為何要離開?就是因為政黨輪替,怕東窗事發,國安系統沒有提高警覺,讓他跑掉了。劉冠軍案也因此造成了殷宗文與丁渝洲兩位前後任國安局局長之間的衝突。
     
    奉天、當陽經費全繳庫

    震撼各界的劉冠軍案,是前政府時代一手遮天的案例。這個問題延續多年,無疑是一個內部管控的問題。國安密帳歷經幾任首長,一手交過一手,都沒講清楚。試問,殷宗文交給丁渝洲能夠說清楚嗎?如果殷講不清楚,丁渝洲交給現任的蔡朝明時又怎能說得清楚?等蔡朝明局長向我報告時,更不清楚,其真相就越來越模糊了。

    後來,我才逐漸了解有個三十億元的「奉天專案」,以及六億元的「當陽專案」,以前李先生說要延續的專案,我全部延續。該支付都支付,既不能省也不能停,可是國安密帳陸續發生事情之後,慢慢地我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雖然更謹慎小心,但總覺得如此下去並不是辦法,還是要法制化。

    因此,我決定將奉天的三十億元、當陽的六億元統統繳庫,有需要再申請。當時有關方面請示我:「有必要繳庫嗎?」我回答說,事到如今,「能捨則捨,該斷則斷」,包括對台綜院的支持經費都全部要中斷結束。我記得批示公文時,除了這兩個專案之外,我還刻意批示「相關經費依法解繳國庫」,因為我擔心,經過這麼多專案出事後,怎麼知道「還會不會再跑出什麼專案來?」

    在我的觀念裡,為國家做事,再多的錢都是值得的,列為機密也都是應該的。但如果徇私,納入自己的口袋,縱使只有一塊錢,也是犯法的。過去的事情所採取的作法,以法治的角度來看都是不對的。但我們必須諒解當時的時空,更早之前,兩蔣時代都是私下進行,沒有任何的約束、制度,李先生至少建立了制度,集中運用,但最後不幸發生弊端,這也是事實。

    很多人都很好奇,出了這麼多問題的國安密帳,在我的手中有沒有用過?在野黨立委曾質疑,我出訪期間是否曾動用國安密帳?過去的政府因錢不夠的確有用過,但我沒有。雖然過去曾有國安首長跟我建議,「私人也可以用」,但幸好我分得很清楚。政黨輪替之後有動用的部分,皆是因過去已簽約案子的延續,只能繼續支付。我能做的,只能檢討一些效率不佳、未達到預期的案子,因涉及契約行為,只能先減半然後逐步取消。

    過去有些契約一年一約,最後被我結束,但好幾次有些契約我想終止,有關單位就告訴我:「不能斷,否則會被中國那邊拉走,假使他們換成為對岸服務,那麼我們就慘了。」最後我考慮國家安全的因素後,決定不能做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而是逐步、漸進式取消。但我們也不能否認,有些關係是因為長期專案的推動、累積而成的。為國家做事,該花還是要花,甚至有人認為是冤枉錢的,可能也要花,攸關國家安全的措施不能純粹從短期效益來看待。
     
    國安首長貢獻受肯定

    對於政黨輪替後的幾任國安首長的苦心和苦衷,我可以理解、諒解,台綜院、鞏案這些事情,他們說不清楚,是因為前手沒有真正移交給他們,不能怪丁渝洲或蔡朝明。至於殷宗文先生,他一生戎馬,在國安單位的建制以及在台海危機處理上立下大功,不能因為屬下出問題,或者國家的絕對機密管控出了狀況,就說他對國家造成傷害,這對他來講是不公平的。

    然而,劉冠軍案之後,殷、丁兩人都付出了代價。他們一個辭掉資政,另一個辭掉國安會秘書長,並且還受到監察院的調查,以及依規定面臨司法院公懲會的懲處。這兩位相當傑出的軍情人才,對國家均有卓越貢獻,尤其是殷宗文先生重病在身,視榮譽為第二生命,遭此打擊,情緒激動,病情也因而加劇,令人十分不忍。

    同樣地,我也要推崇丁渝洲先生在政權和平移轉的過程中所扮演的積極角色。在二○○○年總統大選期間,丁局長比照美國的模式,首開先例,也建立慣例,向包括在野黨在內的各組總統候選人簡報當前的國家安全局勢,這就是對歷史最大的貢獻。此外,政黨輪替我剛接任初期,歷經風雨飄搖、驚濤駭浪,丁渝洲先生協助穩定軍情士氣的大功,也應該記上一筆。

    如同國防部部長湯曜明在二○○○年三一八總統大選開票之前,發表不管誰當選,宣示軍隊都將保持國家化的談話,這些都是為歷史負責的態度,也是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重要里程,他們對國家都有其不可抹滅的貢獻。

    這幾年來,我們記取教訓,任何專案計畫都要建立制度、建立檔案,不要像劉冠軍案發生時,有些檔案找不到,甚至還發生國安會檔案文件竟然被發現放在台綜院的荒謬現象,還有些人離開了將檔案帶走,只留下影本沒有正本。因此,我特地請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榮豐將分散的、遺失的、殘缺不全的檔案逐一彙整歸檔,藉以彌補過去的疏漏,也為將來建立一套可供檢視的制度。
     
    國會應設情報監督組織

    今天來檢視國安密帳,很難討論對錯的問題,因為那是歷史的產物。在台灣隨著威權走向民主的過程中,未來政黨輪替將會成為民主的常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文件資料,都必須要常態化、公開化、制度化,這也是我們對人民負責、對歷史交代該有的態度。

    有些人認為,這些問題牽涉到的是國防改革、情報改革的工作,我的看法是這與台灣的政治文化不夠成熟有關。不只是國安密帳,包括國防預算與推動軍購,如何更公開、更透明、更有制度,需要有完整的規範。有些事情打死都不能講,有些絕對機密是少數可以知道,但要有保密的義務與責任,這要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範,可是要對誰公開?公開到什麼程度?因此,就要有監督機制,所以要在國會設立情報監督委員會,許多民主國家都有類似的組織架構,可供參考。

    保密的責任絕對必要

    這種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和責任非常特別,保密的責任是絕對必要的,因此參加者大都是各政黨內最德高望重的議員。他們不必作秀,也不能作秀。他們如果洩漏機密,還要負刑事責任。事實上,國安局在殷宗文時代就曾主動向立法院介紹各國國會情報監督委員會的情況,希望立法院早日引進這種制度。但話又說回來,這種只有少數人可參與監督,多數人被排除的制度,對台灣現在政治生態而言,多數立委恐怕無法接受這種被排除的設計。這種機制雖有需要,但是與目前的政治文化卻是矛盾的,與立委人人都想管是有衝突的。

    這是國會沒有成熟的文化所致。我認為,立法院的監督應該是有效監督,而不是全面開放。當我們的國會成立情報監督委員會之後,情治法制化的目標才能真正落實。
     
    ——摘自《相信台灣——阿扁總統向人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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