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德州法律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什麼是分別財產?
結婚前取得的財產、或結婚後因贈與或繼續所取得的財產、或人身傷害的賠償均為分別財產。
▲離婚時,法官是否會分配共同及分別財產?
不完全是。法官會考量每一個人和小孩的權利,只分配處理共同財產及債務。在某些情形,法官有可能會分配較多的共同財產給一配偶。
▲分別財產如何處理?
一旦證明為分別財產,該財產屬於該配偶。
▲如何證明某一財產是分別財產?
有許多方法可以證明分別財產的屬性。一般而言,您必須證明您取得該財產的時間及方法。假如某一財產已出售,而且出售的所得已再投資,則您必須證明整個轉變過程。
▲法官是否會分配共同財產給配偶一人一半?
視情況而異。法官是以公平且正確的原則來分配共同財產。因此,某一配偶可能得到較多的財產。
▲什麼因素會影響法官分配財產及債務?
法官在分配財產時可以考慮下列因素:
婚姻破裂的責任;
謀生能力及教育的差異;
當事人的年齡;
當事人的健康狀況;
當事人的特別需求;
當事人分別財產的多寡。
▲誰來決定我的財產的價值?
法院會要求每位當事人提供一份財產清單,註明每一筆財產及其價值,並列出共同債務及提出分別財產的主張。如果有爭議時,則由法官來決定財產的價值。
▲法官是否要決定如何分配財產?
視情形而定。本手冊提到許多方法可以不需要由法官來分配財產,例如雙方同意財產的分配,原則上法官均會允許。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法官就需要來做分配。
▲我如何可以取得分配給我的財產?
有許多方法。包含房地產地契,退休金及福利分配的法院命令,財產轉移的法院判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要求帳戶或存款轉移分配所需的文件等等。因為許多財產有不同的轉移方式,本手冊無法一一詳列,應向律師諮詢。
▲如果共同財產沒在離婚訴訟中解決,應該怎麼辦?
所有的共同財產應該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要求法官分配,任何沒有在離婚訴訟中處理的共同財產,則由雙方共同擁有。任何一方可事後回到法院要求法官依公平及正確的原則來分配共同財產。因為分配財產有時間的限制,您應該諮詢律師。